不符合常例的变通条例。晋 杜预《春秋经传集解序》:“推变例以正褒贬,简二传而去异端,盖 丘明 之志也。”《宋史·杨亿传》:“三年,詔为翰林学士,又同修国史,凡变例多出 亿 手。”郭沫若《中国古代社会研究》导论补注一:“文序或由右而左,或先下后上者乃是变例,然均有一定的规律,并不凌乱。”